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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3月26日
《离婚证明书》互联机制既保护隐私又便民
  本刊讯记者武洋余悦(实习)报道:日前,区人民法院与公安耀州分局、区民政局建立婚姻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统一当事人婚姻关系信息的登记、备案和查询,有效确保《离婚证明书》的法律作用,让法院已经判决离婚,当事人还需提交离婚案件生效等相关证明才能登记再婚等诸多类似的尴尬场景不再出现,“烦心事”不再烦心。
  日常生活中,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通过诉讼离婚后,在办理房屋贷款、户口迁移等诸多事项时,往往需要出示载明个人信息的裁判文书。其身份及财产信息暴露在外人面前,往往会导致尴尬和不适。
  泥阳法庭庭长王建文说:“为了弥补不足和缺陷,我们深化了家事审判改革,向离婚当事人发放了《离婚证明书》,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便于当事人使用。耀州区人民法院与公安耀州分局、耀州区民政局建立了《离婚证明书》共建共享机制,相互了解《离婚证明书》的发放情况,便于离婚当事人办理有关手续。”
  通过《离婚证明书》共享机制的建立,打通了离婚纠纷案件结案后“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彻底解决当事人在法院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后因财产处置、房屋买卖、银行信贷、再婚登记等个人事项办理时需提供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尴尬与不便,尊重了当事人隐私,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了因婚姻信息“盲区”引发的其他纠纷。
  据悉,自2017年3月泥阳法庭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过程中,向当事人发出全省第一份离婚证明书以来,至今共计向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达300余份。
  耀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高荣说:“百姓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为民司法,没有终点。今后,耀州法院将不断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家事审判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积极的走出去,请进来,全力推动家事矛盾纠纷的诉源治理,在家事审判中融入人为关怀,将审判工作融入耀州的平安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为耀州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耀法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