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年3月26日
区人民法院:群众利益无小事驰骋千里追赔款
本刊讯通讯员王兴平报道:近日,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远赴千里之外的江苏省徐州市,为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追回赔偿款10.49万元。
程某粉是孙塬镇宝剑村村民,2016年因一交通事受伤,被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及肇事者共同赔偿87万元,后因被执行人未予履行,2020年程某粉申请法院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快执快办,在较短时间内便从保险公司执行到位金额47.1万元,但被执行人朱某应支付的39.5万元赔偿款执行遇到困难。朱某名下既无存款,也无房产,其经营的赊销车辆也被收回,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人员拓宽查询渠道,终于发现在徐州矿务局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朱某尚有10.49万元住房公基金未支取,遂向该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此笔款项予以冻结。然而在扣划该笔款项时,该中心以不符合徐州矿务局住房公基金支取规定为由,多次拒不协助扣划。
区法院成立专班,执行人员兵分两路。一路来到徐州矿务局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在该中心财务仍以内部规定为由不予协助执行情况下,指出其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3个小时工作,该中心最终将10.49万元转入法院案件款账户。
另一路将被执行人朱某带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朱某劝说未果情况下,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戴上手铐的一瞬间,被执行人朱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承诺将克服困难,从5月起,每月履行1500元。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保障。
程某粉是孙塬镇宝剑村村民,2016年因一交通事受伤,被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及肇事者共同赔偿87万元,后因被执行人未予履行,2020年程某粉申请法院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快执快办,在较短时间内便从保险公司执行到位金额47.1万元,但被执行人朱某应支付的39.5万元赔偿款执行遇到困难。朱某名下既无存款,也无房产,其经营的赊销车辆也被收回,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人员拓宽查询渠道,终于发现在徐州矿务局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朱某尚有10.49万元住房公基金未支取,遂向该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此笔款项予以冻结。然而在扣划该笔款项时,该中心以不符合徐州矿务局住房公基金支取规定为由,多次拒不协助扣划。
区法院成立专班,执行人员兵分两路。一路来到徐州矿务局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在该中心财务仍以内部规定为由不予协助执行情况下,指出其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3个小时工作,该中心最终将10.49万元转入法院案件款账户。
另一路将被执行人朱某带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朱某劝说未果情况下,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戴上手铐的一瞬间,被执行人朱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承诺将克服困难,从5月起,每月履行1500元。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保障。